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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“最具创新活力中小企业奖”“最具市场潜力中小企业奖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24-06-03 14:25:13

各会员单位:

为推动浙江省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,对浙江半导体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优质中小微企业以资鼓励,激发企业活力、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,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,进一步推动我省乃至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可持续发展。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将开展2023年度浙江半导体行业协会“最具创新活力中小企业奖”“最具市场潜力中小企业奖”两项优质中小微企业评选活动。

一、评选范围

本次评选活动涵盖浙江省集成电路设计、制造、封装、测试、材料、设备等产业链环节的企事业单位。

其中EDA/IP、设计业企业申报条件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;设备、材料、晶圆制造、封测企业申报条件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最具创新活力中小企业奖

1.在我省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且为协会会员单位。

2.最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的比例在15%以上。

3.2023年企业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30%。

4.2023年实际完成的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(含)以上,集成电路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40%(含)以上。

5.企业在集成电路领域内技术创新性强,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填补产业链空白的产品,具备一定规模且团队较有竞争力(符合以下条件任意一条即可):

(1)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科技奖励;

(2)获得高新技术企业、创新型中小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荣誉(均为有效期内);

(3)技术与产品有一定的创新性;

(4)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500万元以上(含)。 

(二)最具市场潜力中小企业奖

1.在我省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且为协会会单位员。

2.2023年实际完成的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(含)以上,集成电路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40%(含)以上。

3.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%;

4.企业在集成电路领域内市场潜力强,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填补产业链空白的产品,具备一定规模且团队较有竞争力(符合以下条件任意一条即可):

(1)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、省级科技奖励 ;

(2)获得高新技术企业、创新型中小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荣誉(均为有效期内);

(3)与多家终端龙头企业形成合作;

(4)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500万元以上(含)

三、评选机构

本次评选活动由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处牵头,设立评选委员会。评选委员会由业内知名人士和资深专家组成。

四、评选步骤及办法

评选活动按企业自愿申报、确定候选单位、专家评审、发布榜单四个步骤进行。

(一)企业自愿申报

由会员单位自愿申报,会员单位填写附件1(最具创新活力中小企业评选申报表)或附件2(最具市场潜力中小企业评选申报表)与附件3(承诺书),并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交至协会秘书处,同时符合两个奖项条件的择一申报。

(二)初审环节

协会秘书处对所有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,将符合候选单位要求的材料提交评委会,进入专家评审环节。

(三)专家评审

评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,召开专家评审会,确定获奖单位名单(“最具创新活力中小企业奖”10家,“最具市场潜力中小企业奖”10家)。

(四)公布和表彰

将于“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四届三次会员大会”上公布获奖企业榜单,并对其进行表彰。

请有意向参加评选的企业填写附件申报表并于6月7日前反馈至协会秘书处。

 

联系人:萧 璎  17300929113  854852842@qq.com

     赵燕明  18324435116  446259781@qq.com

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年6月3日

 

附件: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“最具创新活力中小企业奖”“最具市场潜力中小企业奖”评选活动的通知.pdf

   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“最具创新活力中小企业奖”“最具市场潜力中小企业奖”评选活动的通知.doc